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由此,我们注意:
1.当事人必须是医疗法律关系当事人,非法行医排除在外
2.受理机关是“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3.期限为自收到首次鉴定书次日起15日内
4.不服的内容可以是事实认定,也可以是法律法规的适用或鉴定的程序
5须同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由此,我们注意:
1.当事人必须是医疗法律关系当事人,非法行医排除在外
2.受理机关是“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3.期限为自收到首次鉴定书次日起15日内
4.不服的内容可以是事实认定,也可以是法律法规的适用或鉴定的程序
5须同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及职责分工 (2009-8-23 11:59:32)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如何启动的 (2009-8-23 11:45:35)
尸检时限、尸检机构与人员、及拒绝尸检的法律责任 (2009-8-23 11:13:34)
医疗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2009-8-23 10:53:0)
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 (2009-8-23 10:35:53)
医疗机构的内外报告制度 (2009-8-23 10:13:37)
医院的如实告知义务 (2009-8-23 9:58:2)
患者获得病历资料的范围、程序及费用 (2009-8-23 9:47:8)
关于病历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规定 (2009-8-23 9:23:16)
病历书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9-8-23 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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