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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工伤亲属抚恤金赔偿金

分类: 劳动工伤纠纷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09年8月1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律师提示:此处的亲属,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由此:

1、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40%(条件: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30%(条件:1、其他亲属;2、又工亡职工生气提供主要生活来源;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未满18周岁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3、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50%(条件:配偶为孤寡老人)

4、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40%(条件:1、其他亲属;2、为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此工伤律师提示: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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