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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分类: 劳动工伤纠纷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09年8月1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6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7-10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

在此工伤律师特别提醒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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