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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8日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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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犯罪数额可能导致量刑的依据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6日

 犯罪数额及量刑的依据认定及相关数据。。。。(简单明了,不可不看)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传唤、拘留、逮捕、扣押物品的期限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6日

刑事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传唤、拘留、逮捕、扣押物品)期限如下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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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认定及量刑幅度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5日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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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认定及其量刑幅度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5日

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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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请刑事辩护律师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4日

如何请刑事辩护律师

  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您应当做如下工作:
        一、向刑事专业律师咨询,了解刑法和刑诉法对所涉嫌罪名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二、如果您决定聘请律师为亲属提供法律服务,应当注意:
        1、律师行业与医院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聘请律师应当选择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提供的服务品质和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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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及常见问题解答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4日

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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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累犯的情形及可能面临的处罚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3日

构成累犯的情形及可能面临的处罚
(一)一般累犯
累犯的实质即再次犯罪者,包括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般累犯是累犯的最常见情形。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构成条件有三个:
主观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刑度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或者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这表明前后两罪都是比较严重的犯罪。
时间性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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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条件及考验期及法律后果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3日

缓刑制度
缓刑也是在定罪量刑阶段要考虑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的一项重要刑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缓刑制度的重点问题是缓刑的撤销以及撤销后的并罚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及考验期
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不执行)。
1、普通缓刑适用条件
对象条件:原判刑期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这表明缓刑适用的对象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管制犯本身就是放在社会上执行,是限制自由而非剥夺自由,故管制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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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被羁押后怎么办

分类: 刑事诉讼 发布: 吴治江律师 浏览: 日期: 2010年6月22日


亲人被羁押后怎么办

    当你的亲人被公安机关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家属先不要着急,应马上搞清楚被羁押的性质。
1、行政拘留
如果被羁押人是因违反治安法的规定被羁押,这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法的规定给与被羁押人直接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最高期限15天。羁押期限到期后被羁押人就可以回家团圆了。
2、刑事拘留
如果被羁押人是因违反刑法的规定被羁押,说明被羁押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就不是处罚了,而是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分为3天、7天、30天。最长时间就是30天。如果公安机关想要继续羁押人犯,就必须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向检察院提请变更强制措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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